UN38.3试验概要申请2020年申请鉴定书,报告需CNAS章
联合国《关于危险贸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ST/SG/AC.10/1/Rev.20)第2.9.4锂电池(g)电池或电池组的制造商和出厂后的销售商应提供UN38.3第38.3.5段规定的试验概要。
空运: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60版)3.9.2.6(g):2003年06月30日之后生产的锂电池或电池组的制造商和后续分销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III部分第38.3小节(简称UN38.3)第38.3.5段规定的UN38.3试验概要(UN38.3 Test Summary,简称概要),该规定从2020年01月01日)开始执行。
UN38.3试验概要作为2020年申请鉴定书须提供的资料要求。
如何申请UN38.3试验概要:
UN38.3试验概要:
锂电池运输前通过UN38.3的测试一直是要求严格执行的,但在此之前并没有明确表示运输时需要提供产品UN38.3的测试报告,所以此次发布上述明文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
(1)电芯、电池或产品制造商的名称(如适用);
(2)电芯、电池或产品制造商的联系信息,包括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以便获取更多信息;
(3)测试实验室的名称,以及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网站,以便获取更多信息;
(4)专有的测试报告识别号;
(5)测试报告日期;
(6)关于电芯或电池的描述,至少包括:
(i)锂离子或锂金属电芯或电池;
(ii)质量;
(iii)额定功率或锂含量;
(iv)电芯/电池的外观描述;
(v)型号;
(7)已进行的测试及结果(及格/不及格);
(8)组装电池测试的参考要求,如适用(i.e.38.3.3(f)和38.3.3(g));
(9)《测试和标准手册》修订版作为参考,以及对该修订版的任何修订(如有);
(10) 签字,包括签字人的姓名和头衔,以证明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